巴彦县教育局关于年暑期以来查处第

1月16日,县教育局对教育“三乱”11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但个别教师对有关纪律和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在专项整饬期间不收敛、不收手,违规补课问题仍有发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县教育局决定对最近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及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赵力民,男,满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兴隆中学政教副主任。

经查,年1月25日,赵力民利用寒假期间在兴隆镇园丁楼4单元室为学生违规补课,被县教育局检查组发现并当场予以取缔,赵力民在教育“三乱”专项治理整饬期间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

赵力民的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九款规定,经年1月26日巴彦县教育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赵力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章第二十条七款之规定,给予赵力民由高级教师职称降为一级教师职称处分,免去学校政教副主任职务。

田雅春,女,汉族,大学学历,巴彦港中学九年一班班主任。

经查,年1月,田雅春利用寒假期间在巴彦镇电影公司1单元室为21名小学生违规补课,田雅春在教育“三乱”专项治理整饬期间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

田雅春的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九款规定,经年1月26日巴彦县教育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章第二十条七款之规定,给予田雅春由一级教师降为二级教师处分,免去班主任职务。

对兴隆中学校长孙启博、巴彦港中学校长陈义民全县通报批评,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进行诫勉谈话。

以上通报的2起案件,严重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严重损害了教育系统和教师形象,充分暴露出个别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不到位,纪律意识淡漠,利用自身职业特点谋取私利,背离了教书育人的宗旨;充分暴露出中小学校对治理有偿补课等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措施办法不多,不敢动真碰硬。

全县广大教师和中小学校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不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从教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形成震慑,坚决遏制住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等问题,推动社会风气不断好转。

巴彦县教育局

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曹春雷

编辑:武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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