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印发《关于落实纾困政策支持文旅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县(市)文旅(广)体局:
《关于落实纾困政策支持文旅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办法》已经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年4月13日
关于落实纾困政策支持文旅行业恢复发展的
实施办法
为贯彻国家发改委等十四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增强文旅企业获得感,稳住行业发展基本盘,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结合我市文旅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做好普惠性政策落地服务。梳理减税降费、融资续贷、降低成本等各项普惠性纾困扶持政策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面向文旅市场主体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并为企业对接有关部门、申请政策帮扶提供必要帮助。(办理方式:局领导联点,下沉一线指导)
二、暂退旅行社全部质保金。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期限至年3月31日,更大力度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对符合条件旅行社的暂退比例提高到%。加快推进以保险替代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办理方式:申请享受,非接触办理)
三、免收文旅行业各协会困难会员单位会费。对受疫情影响缴纳会费确有困难的会员单位企业实行免收,免收部分由市文旅部门从专项资金中予以适当安排,先期拨付市旅行社协会、市旅游饭店业协会、市导游协会、市景区协会、市娱乐演艺协会、市网吧协会各10万元,用于维持协会日常运转开支。(办理方式:免申即享)
四、实施出境组团社稳岗补贴。为支持组团社安定人心、维持渠道,对疫情期间因出入境旅游市场关停影响经营困难的出境组团社进行稳岗补贴,五星级出境组团旅行社补贴10万元,四星级出境组团社补贴5万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非接触办理)
五、兑现年度旅行社入境地接奖励。对招徕接待长沙行政区域外的旅游团队来长旅游并达到一定规模的旅行社(旅游团队为单团游客10人及以上,散客不计),设立以下六类奖项:地接过夜团队奖、接待入境团队奖、旅游包机团队奖、大型列车团队奖、大型包车团队奖、市场培育开拓奖(实施奖励标准见附件2)(办理方式:申请享受,非接触办理)
六、兑现年度品牌创建扶持奖励。对年新创建的4A、3A级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五星级、四星级乡村旅游区(点),五星级、四星级旅行社,金树叶级、银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长沙市示范性非遗传习所、展示馆,以及传统工艺示范性就业工坊给予5-20万元奖励。(办理方式:免申即享)
七、开展年度十佳评选。评选表彰一批十佳旅游饭店、十佳文旅消费新场景、十佳乡村旅游(区)点、十佳夜经济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十佳旅游民宿、十佳文化旅游节会(消费案例),各奖励10万元。(办理方式:申报评选,非接触办理)
八、加强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在携程平台发放万元文旅消费券,举办用嗨卡粉长沙、一块玩四季、中国旅游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长沙香山旅游峰会、国际旅行者大会、全国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采购大会等文旅惠民活动,带火旅游市场,拉动文旅消费。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施行。
附件:1.年度十佳品牌评选申报条件及程序
2.年度旅行社入境地接奖励标准及申报程序
附件1
年度十佳品牌评选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对象
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和社会责任突出的长沙市行政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旅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类别
包括以下6类:十佳旅游饭店、十佳文旅消费新场景、十佳乡村旅游(区)点、十佳夜经济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十佳旅游民宿、十佳文化旅游节会。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年内无重大有效旅游投诉,且未受到行政处罚;
3.年内文明创建无因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
4.同等条件下,在本行业中获 、省级荣誉的优先;
5.优质高效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文旅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特色条件
1.十佳旅游饭店
①年度复核合格;
②年度经营收入和纳税在全市同行业中居前列。
2.十佳文旅消费新场景
①在全市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文化旅游融合创新场地、景点,有创新文旅消费供给、引领文旅消费的示范作用;
②文旅消费新场景主要涵盖新都市游、工业游、科创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自驾露营旅游、低空飞行、游艇旅游、文化演艺旅游等新业态旅游场所,以及文化艺术场馆、网红打卡地等;
③有统一的管理运营机构。
3.十佳乡村旅游(区)点
①四星级以上乡村旅游区(点)且年度复核合格;
②年度经营收入和纳税在全市同等规模行业中处于前列。
4.十佳夜经济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
①以文娱消费为主体,带动旅游、住宿、餐饮等经济发展的“夜间经济”区域;
②有较规范的旅游标识标牌和旅游咨询服务、停车、厕所、食宿等接待功能设施;
③有统一的管理运营机构。
5.十佳旅游民宿
①具有较鲜明的地域、历史、民俗等文化内涵,具备同时接待30人以上的规模;
②年度游客接待量、旅游收入在全市民宿业中处于前列;
③旅游服务设施完备、服务质量好。
6.十佳文化旅游节会(消费案例)
①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影响力大的文化旅游节会、营销推广活动,以及有影响力、传播力的文旅消费案例;
②对举办地文化旅游形象建设和旅游收入增长作用显著;
③在市级文旅部门进行报备。
四、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4月13日—4月19日)。各文旅企事业单位或行政机构对照各类评选条件,自行收集依据、核定数据,认真填写《长沙市文旅行业品牌评选申报表》,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个类别。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企业简介和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在区县(市)文旅广(体)局(上报资料数据为上年度企事业单位发展情况)。
2.区县(市)推荐(4月20日—4月25日)。各区县(市)文旅广(体)局根据申报内容以及日常管理、检查所掌握的工作情况,择优推荐各类评选对象,其中,岳麓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5个类别的项目上报总数不得超过15个,其他5个区上报总数不得超过10个,分类统一汇总上报市文旅广电局资源开发处。
3.专家评审(4月26日—5月12日)。由相关业务处室邀请机关纪委分头组织专家对品牌评选项目进行评审复核或实地考察,每个项目提出12个建议名单交资源开发处汇总,征求旅游行业协会和市安委会、市综治办、市文明办等部门意见后,由全体局领导和处(室)长进行差额投票,形成投票结果,再提交局务会、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候选单位名录,报市政府审定。
4.社会公示(5月13日—5月19日)。评选结果通过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务网对外发布,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