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反垄断合规建设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垄断行为发生,为贵州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让“鼓励竞争、反对垄断”的观念深入人心。年7月起,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将在贵州日报天眼新闻栏目推出公平竞争和谐发展--以案说法专栏,带您去解读更多的反垄断典型案例,希望借此能让您了解更多反垄断法规知识,更加理解、支持市场监管部门的反垄断工作。
随着生活水平地提高,老百姓外出旅游成为常态,对于一些陌生城市,不愿意做旅游攻略的散客通常选择报团出行。尤其每逢小长假,成千上百家旅行团纷纷推出特色路线,消费者可以通过比较路线、食宿安排、包玩价格等进行自主选择。 在旅游市场日益火爆的当下,若旅行社之间产生协定团队报价、限制接待数量的情况,消费者将面临没得选择的境地,多付费也成为必然。
记者了解到,某市就有8大旅行社企业集团就统一对外报价等事宜多次开会协调,签订了《旅行社行业自律协议》,统一接待旅游团队的对外报价,涉及包括宾馆住宿价格、综合服务费、餐费价格等单项价格以及单人报价等。 该协议执行一年后,该地旅行社协会还牵头组织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书》,在各旅行社之间实施收入二次分配,按照约定的市场份额比例,分配从各旅行社收入中提取的旅游综合服务费、景点返佣、古城维护费返佣等收入;两年间,各旅行社实施收入分配24次,共计分配金额2.27亿元。 经查后,反垄断执法机构对组织达成垄断协议的旅行社协会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的罚款,对统一接待旅游团队对外报价、重新分配旅行社收入违反《反垄断法》固定价格、限制销售数量的行为分别处以上年度销售收入5%共计近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该旅行社协会及其会员单位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严重限制了各旅行社之间的价格竞争,特别是实施收入再分配导致吃大锅饭平均主义现象。各旅行社不再千方百计提高服务质量水准、尽可能多接待游客,而是想方设法寻求处于分进分出平衡点的游客接待人数,遏制了旅行社的竞争活力。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陈大炜
编辑刘诗雅
编审杨仪杨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