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有一个学法律的老婆,真牛三剑客

“不管别的什么情况,反正我们接触的这种情况(军人免票)是从来没退过费用”

你一定很好奇这个话是谁说的。

我是一名军嫂,与先生一起出去旅行。没想到遭遇旅游公司这一句话,深深地刺痛了我和我先生的内心。

事情是这样的:

前一段时间,我和我先生新婚燕尔,由于他工作原因,我们已经多年未能远行游玩,值此婚假决定去云南转一圈.云南这个地方,去过的人都知道,景点分布比较散,也比较偏远,城市与城市之间交通不够便利,再加上我先生时间不多,自由行的可能性不大,于是报了半自由行的旅行团,提供部分吃、住、行、景点门票之类。

这种旅行团又叫不购物的散客拼团,由不同的多组家庭构成,按人头交费,包含以上所说的各种费用.去之前我提前做了了解,云南大部分景点军人或免票或打折,以免票为主,于是提前询问过负责我们的客服销售人员,我先生这一部分费用能否根据景点的军人优惠政策退还我们。

于是,第一次出现了开头的那句话:不好意思,我们也接待过很多你们这样的家庭,但是从来没有退过费用,因为我们这是统一收费。

我听了之后心生不满,与她辨别几句,最终,可能由于她想尽快达成这个单子,于是同意了退费,只是要等去了云南之后,先交费,后再根据具体景点情况退费,这个可以理解,我便同意了(注意:由于我是学法律出身,出于习惯,所以这段对话,我留了截图证明,以防有变).

事实证明,这个截图截对了,还真的用上了,到了云南丽事实证明,这个截图截对了,还真的用上了,到了云南丽江,抵达酒店,开始签合同,合同很长很厚,由于云南旅游在整治期.所以合同文本是旅游局制定的统一文本,一般人看见这个合同不太会仔细查看,我家先生也是,随意扫了一眼就要签,说是导游一直等着呢,不太好意思。

可能由于之前的职业习惯,在我强烈要求下,仔仔细细看了合同,直到看见:在同一旅游行程中,乙方提供相同服务,因甲方职业、年龄等差异增收费用的,乙方应返还增收的费用。确认合同无误后才着手签字,即使这样,在后来的旅行中,索要退费这条路依然走的艰辛异常,第一个城市的费用可能比较少,过程虽然不算顺利但最终退了。

到达第二城市,就没那么顺利了,经过与导游、客服反复争辩之后,客服直接让我们找售后经理,打了无数个电话,发了无数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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