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关于对敦煌市臻和欣程国际旅行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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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旅局敦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敦煌市臻和欣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组织接待团队过程中未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违规案件已调查处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年8月30日0时30分左右,敦煌市臻和欣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散客团队西线一日游共6人(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统一编号:GN05ZEZOAQ46)乘坐的甘F3L瑞风商务车与甘F-6Z三菱牌SUV发生碰撞,导致瑞风商务车侧翻,车内游客受伤的交通事故。同日上午,该公司负责人王博文主动到敦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说明情况并就事故后续处理情况进行了报备。随即我局工作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了有关情况,局分管领导批示:“按程序立案调查处理,随时报告进展情况”。

经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调查询问后,综合相关证据,发现敦煌市臻和欣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年8月29日至8月30日组织接待6人散客团队(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统一编号:GN05ZEZ0AQ46)西线一日游的旅游活动中,因原安排的营运车辆甘F出现故障,临时更换公司自用非营运车辆甘F3L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规定,对敦煌市臻和欣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元,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王博文处元罚款。

各旅游经营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敦煌市文旅局在此提醒各旅行社在接待游客过程中务必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严格规范用车管理,租赁汽车公司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及保险购买情况,杜绝违法、违规用车现象;二是规范用车合同,与旅游客运公司签订规范的租车年度合同或趟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三是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旅游用车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敦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年12月5日

“敦煌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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